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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保送生招生简章 202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2023-12-26 15:20:34 | 青橄榄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3010213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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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保送生招生简章 202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2022年中南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中南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南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英文名称为Central South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SU),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入选 世界一流大学 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 湖南 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邮编为410083。

中南大学邓迪国际学院(简称“邓迪国际学院”,以下同)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南大学与英国邓迪大学合作共建,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 艺术 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学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学生、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邓迪国际学院招生等。

第四条 我校本科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邓迪国际学院本科生在中南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所有教学环节,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中南大学学士学位和邓迪大学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和决策招生重大事项,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强化招生监管,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 高考 录取率相对低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在安排专业时仅依据高考原始分,不再考虑政策性加分因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在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数量超过公布的计划数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原始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原始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邓迪国际学院、外语类保送生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具体见学校相关招生简章),其他招生类别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邓迪国际学院等招生类型,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招生简章并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新生 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址: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中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各校保送生招生简章 202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2022年江南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江南大学。

二、学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三、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计划

学校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学生5200人。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我校生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全部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外语要求

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在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公共大学外语开设《大学英语》课程,不开设其他语种课程。

六、身体要求

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同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二)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除外。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三)对于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学校专业(类)确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该专业(类)。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为“不限”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五)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六)进档考生中,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七)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绘画基础。

(八)护理学专业招收女生和填报护理学专业志愿的男生。

(九)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录取办法:

1.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据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录取。

2.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依据投档的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录取。

(十)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华侨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等情况。

(十二)对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必测科目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高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进档考生,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进行排序(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 + A + 、A + A、AA、A + B + 、A + B、AB + 、AB、B + B + 、B + B、BB),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语文、数学均不含附加分)。

3.其他要求按照江苏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大类招生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各专业类的分流工作在第一学年完成,且在学生入学当年经学校批准并正式公布的专业类所含的专业范围内进行,相关专业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进入分流后专业学习。

九、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按照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5〕210号、苏价费〔2007〕270号、苏价费〔2008〕274号、苏价费〔2014〕136号和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执行。 青橄榄

(一)本科学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文科类专业为1400元,工科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为2580元,其他工科类专业为2000元,理科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为2250元,其他理科类专业为1700元,艺术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为368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为3000元,医学类专业为3000元,医学类的临床医学专业为2300元;学分学费为100元/学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费为26400元/生·学年,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协议执行(我校不再另行收取学费)。

(二)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1500元/生·学年(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十一、资助政策

我校承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疾病补助、发展型资助等多元资助手段,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每一位受助学生都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十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有关条例颁发江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满足规定条件后还可获得外方学校相应证书。

十三、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十四、组织管理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推进民主管理与监督,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本科招生具体事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五、社会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5913557

十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510-85915666,66618590

(二)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

(三)传真:0510-85913570

(四)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江南大学官网:

(五)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

十七、本章程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各校保送生招生简章 202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202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学校在哈尔滨设有西大直街校区、黄河路校区,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第四条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校三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21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8213,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所有毕业生均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深圳校区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

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各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投档成绩须在生源省份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分数线以上,入学后方可申请转专业。

第十八条 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通过“英才学院”模式,选拔优秀新生进入英才学院,实行动态进出、本硕(博)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致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别按照黑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果(网址: )。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150001

招生办咨询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网址:https://zsb.hit.edu.cn

E-mail:hit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邮政编码:264209

招生办咨询电话:0631-5689455

网址:

E-mail:zsb@hitwh.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

邮政编码:518055

招生办咨询电话:0755-26035891

网址:

E-mail:ugadmissions@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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