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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陕西科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4-11-23 11:23:26 | 青橄榄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1010708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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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陕西科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陕西 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 工作 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科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简称“SUST”。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0708。

第三条 陕西科技大学简介

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 北京 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位于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 二级 学科3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91个,本科专业63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医学、 艺术 学、教育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7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省级 研究生 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院士创新团队7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材料科学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5‰),迈入国际 一流学科 行列。现有国家级、省级 一流专业 建设点26个,国家级 特色专业 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门。学校具有“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高校,入选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是国家 留学 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入选院校,是首批中瑞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培育建设单位。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第五条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颁发 证书

1.普通本科

颁发学历证 书 学校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毕业 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

中方: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外方:University of Ulster,UK (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Engineering in Mechanical and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机械及制造工程工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 in Computer Science 计算机 科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 in Technology with Design技术与设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陕西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 校招 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陕西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 就业 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 新生 ,入校后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 学习 后,按专业分流办法进入所包含的具体专业进行学习,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类[含智能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轻工类[含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酿酒工程];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 志愿 、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专业确定原则(非艺术类)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确定专业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 平行志愿 :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执行;非平行志愿: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 高考 综合改革省份(北京、 上海 、 天津 、 浙江 、 山东 、 海南 、 辽宁 、 重庆 、 河北 、 广东 、 湖南 、 湖北 、 福建 、 江苏 )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需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规定 分数线 ,并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

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青橄榄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试普招〔2021〕45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具体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由中外教师联合执教,学制四年。学生可以全部在国内完成本科阶段四年的学习,三分之一以上的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也可以自愿选择去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进行2年或1年的课程学习。赴英学习的学生,在英期间按照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标准缴纳 学费 。学生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阿尔斯特学院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根据生源情况,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除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 励志 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3800元/人,二等2800元/人)外,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有本科生奖学金、周廉奖学金、博世助学金、金石奖学金、顺丰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华贸皮革企业奖助学金、隆丰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钟香驹教授奖学基金、维美德奖学金、斯道拉恩索企业奖学金、芬欧汇川教育基金、中达化工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方舟科技创新奖学金、仁恒 医药 奖学金等40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学校及社会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进行资助。在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咨询电话:029-86168100  86168101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账号: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招生

陕西科技大学

2022年5月

陕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陕西科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陕西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科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简称“SUST”。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0708。

第三条 陕西科技大学简介

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位于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学校设有15个学院(部)。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二级学科88个,本科专业60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医学、艺术学、教育学等9大学科门类。有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校级院士工作室6个。据ESI(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公布的数据,我校现有材料科学(2017年1月进入)、化学(2019年9月进入)2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迈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现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0个。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高校,入选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和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第五条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颁发证书

1.普通本科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

中方: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外方:University of Ulster,UK (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Engineering in Mechanical and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机械及制造工程工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 in Computer Science 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 in Technology with Design技术与设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陕西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陕西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本科招生,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校后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按专业分流办法进入所包含的具体专业进行学习。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能源动力类[含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类[含智能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轻工类[含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酿酒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物流工程工业工程];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专业确定原则(非艺术类)

1.非平行志愿:以调档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预录取分数线以上,因退档而产生的专业缺额由预录取分数线以下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按照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4.江苏省: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达到BC以上,必测5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6.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海南考生请按照本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浙江、山东:按照专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北京、上海、天津、海南: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需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规定分数线,并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及一档多投志愿

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上海和浙江考生艺术类选考科目不限。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招办〔2019〕25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由中外教师联合执教,学制四年,灵活采取“4+0”、“3+1”或“2+2”的培养模式进行教学。学生可以在国内完成本科阶段四年的学习,三分之一的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也可以自愿选择去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进行1至2年的课程学习。赴英学习的学生,在英期间按照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通过以上三种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 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本科学费标准:

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专业3500元/人·年;其他理工外语类专业为4500元/人·年。

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9000元/人·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人·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60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

1000~1200元/人·年,学生宿舍内有暖气、网络等生活设施。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除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3800元/人,二等2800元/人)及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外,还有周廉奖学金、贵州茅台奖学金、博世助学金、金石奖学金、顺丰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华贸皮革企业奖助学金、隆丰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钟香驹教授奖学基金、维美德奖学金、斯道拉恩索企业奖学金、芬欧汇川教育基金、中达化工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方舟科技创新奖学金、仁恒医药奖学金等20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进行资助。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咨询电话:029-86168100 86168101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账号: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招生

陕西科技大学

2020年6月2日

陕西高考分数总分

青橄榄(https://www.zqrqgl.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陕西高考分数总分的相关内容。

陕西高考总分750分。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

陕西高考各科分值为:

陕西文科: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综合300分,共计750分。

陕西理科: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理科(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综合300分,共计750分。

高考模式:

传统高考地区的考生,采用的是“3+1”的模式,3代表语文、数学、外语,1代表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陕西是第五批新高考改革省份,2022年启动,2025年首届新高考,目前还是传统高考省份。

2024年起陕西省高考艺术类招生改革规则:

省级统考基本覆盖全部艺术类专业:

按照教育部要求,将音乐类、舞蹈类省内院校校际联考调整为音乐类、舞蹈类省级统考,新增表(导)演类和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不再组织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

省级统考由原来的3类增加至6类,除生源相对较少的戏曲类专业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省际或校际联考外,“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个科类均组织省级统考。改革后,艺考省级统考的每个科类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考生文化课成绩所占的比重提高:

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艺术类专业使用综合成绩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改革后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高校和专业大大增加。改革后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均采取平行志愿模式录取,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考生志愿匹配率将显著提高。

以上数据出自陕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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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西安交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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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2024-09-28 05:48:29
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保送生的陕西政策
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保送生的陕西政策

重庆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重庆

2024-09-27 21:22:41
西安交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

2024-10-04 14:08:10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 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 重庆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 中国科学院大学坐落于北京市,共拥有玉泉路、中关村、雁栖湖和奥运村4个校区,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大学,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 学校在北京拥有四

2024-10-08 17:39:01
同济大学招生章程(中国矿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同济大学招生章程(中国矿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同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同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同济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24-10-01 15:59:41
张家口学院招生章程 张家口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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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张家口学院 二、学校代码:14458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河北

2024-06-29 23:38:56
陕西内地招生政策查询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陕西内地招生政策查询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办本科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

2024-10-03 20: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