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7 08:39:45 | 青橄榄
北京市教委关于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计〔2015〕11号
各区县教委、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教育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现将本市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本市积极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保证了高校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得到了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高考加分政策对于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高校招生方式多元化的推进,部分高考加分项目的作用已逐渐被取代;个别高考加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引起群众强烈反映。因此,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首都教育实际,按照“减少项目、缩小范围、降低分数、透明公开”的思路,调整和规范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更好地发挥高考加分政策的积极导向作用,确保本市高校招生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二、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的主要内容
(一)加分项目和分值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2016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省级优秀学生;
(2)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3)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获得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
(5)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5.下列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6.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二)相关说明
1.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2.上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从2016年开始实施。
3.关于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将按照教育部整体部署,从2017年起,加分考生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保持5分不变,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职责明确、办法清晰,便于考生和社会监督。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申请高考加分考生资格的审查;体育、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赛事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认定和严格管理;民族、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民族成份认定和户籍变更有关工作标准和程序,坚决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三)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2016年5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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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25周岁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也可以增加20分,但是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广西成人高考加分是不可以叠加的,考生既年满25周岁又是少数民族,只能享受20分的加分政策。
一、增加20分。加20分—惠及范围最广,受惠人群最多
①年龄加分。 在广西成人高考中,年满25周岁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20分。这个加分政策大部分考生都可以享受,但值得注意的是,考生的年龄在报名当年12月31日前必须满25周岁,例如,考生在2021年报名广西成人高考,出生日期就必须是在1996年12月31日前。
②身份加分。在广西成人高考中,考生若为少数民族人士或对于国家及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也可以享受20分的加分,具体身份规定如下:
1.获得国务院各部委、国家特大型企业和自治区部、委、办、厅、局系统以及设区市以上(含)党委、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 “先进生产(工作)者” “模范(先进)教师” “棚肆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加20分。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加20分。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陪慎加20分。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加20分。
6.在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中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7、广西户籍的考生,不论在广西区内任何地方报考成人高考,均以其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户籍地址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或边疆、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分的依据。加分分值如下:
(1)户籍在全区范围内(除户籍在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考生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
(2)户籍在恭城、龙胜、资源、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环江、巴马、罗城、隆林、西林、凌云、靖西、那坡、德保、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天等、崇左市江州区、扶绥等29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3)户籍在乐业、田阳、田东、田林、平果、宜州、东兰、凤山、天峨、南丹、融安、象州、武宣、忻城、灌阳、马山、上林、隆安、昭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等22个山区县(市辖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二、增加50分。
获得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在广西成人高考录取时可加50分。 青橄榄
三、增加30分。
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称号的考生,在广西成人高考录取时可加30分。
四、增加10分。
自谋职业并持有广西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的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广西成人高考录取时可加10分。
五、增加7分。
除享受增加20分分值的51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户籍在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7分。
六、增加5分。
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符合报考政策的外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广西参加成人高考,加5分。
以上就是2023年湖北成人高考加分免试政策详情? 广西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青橄榄。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青橄榄:www.zqrqgl.com广西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年满25周岁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也可以增加20分,但是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广西成人高考加分是不可以叠加的,考生既年满25周岁又是少数民族,只能享受20分的加分政策。 一、增加20分。加20分—惠及范围最广,受惠人群最多 ①年龄加分。在广西成人高考中,年满25周岁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20分。这个加分政策大部分考生都可以享受,但值得注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2024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2024介绍如下: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2024年将继续执行,具体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加2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3.归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加5分。 4.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加10分。 5.独生子女家庭考生加5分。 6.优秀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水平体育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加10分。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是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此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考有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是是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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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西昌属凉山彝族自治州,符合四川省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具体加分情况如下: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高考民族加分政策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如下: 1、少数民族聚集地加分 在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少数民族,在高考当中加分20分。 2、散居在少数民族乡加分 散居在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的时候加分10分。散居少数民族是指一些少数民族他虽然不是在少数民族聚集地,这样的地方在高考的时候就可以加分10分。 3、散居在城市的少数民族加分 散居在城市的少数民族,在高考当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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